暑假是青少年打工锻炼的高峰期,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年轻人求职心切的心理设下陷阱。记者在北京、成都等地调查发现,近期针对暑期工的“高薪兼职”骗局频发,警方提示务必提高警惕。
第一类骗局:虚假岗位与中介费陷阱
“说好应聘奶茶店员,合同却成了保安,交的280元也要不回来。”成都高三学生孙刚的遭遇并非个例。当地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以“高薪轻松”“名企合作”为噱头,冒用知名企业名义在招聘平台发布“奶茶店员”(月薪5000+)等诱人但虚假的岗位信息。应聘者到达后,对方谎称原岗位已满,转而推荐写字楼保安、快递分拣员等岗位,并收取所谓工牌费、保险费。警方调查发现,团伙精心设计的合同条款使退费困难重重,“工作满15天退款”实为空头支票。
成都警方于7月24日一举打掉该诈骗团伙。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为逃避监管,频繁变更公司名称、法人和经营场所,今年6月转移至锦江区后被查获。警方已立案,并对雍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此案受害者超百人,涉案金额逾4万元。警方提醒:兼职应通过正规渠道,应聘前实地考察企业。如遇入职前收取培训费、中介费等费用,务必高度警惕,切勿轻信“轻松赚大钱”的许诺。
第二类骗局:电诈“短信搬运工”
“发一条短信赚一元!熟练后日结150元,当天到账。”北京中学生郝雨(化名)被这条“线上客服助理”的招募信息吸引。实际操作却并非所想——他按对方指导,用自己和家人的手机,向指定号码群发类似“快递到件请回复”的诱导短信,充当了诈骗分子的“传声筒”。郝雨及时醒悟停止发送,避免了更大损失。
北京市反诈中心指出,近期发现多起未成年人被诱骗发送诈骗引流短信的案例,涉事者年龄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骗子常在社交平台或兼职群内发布信息,以“低门槛、高回报”诱惑学生群发短信。这些短信多伪装成“快递滞留”“订单异常”等理由,诱骗收件人回拨电诈电话。警方强调,参与此类行为,可能导致个人电话卡被限用甚至停用,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违法犯罪,需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类骗局:沦为洗钱“帮凶”
更令人警醒的是,有的“兼职”骗局直接诱骗参与者成为电诈犯罪的同伙。急于求职的高某某,在网上看到“高薪兼职”广告,称只需使用他人资金代购黄金,一次就能获得万元报酬。虽觉异常,但在高额回报驱使下,他与其他“兼职”者配合,在幕后组织者遥控指挥下,短时间内疯狂刷单购买黄金,总额高达40余万元。其实质是利用他人银行卡为上游犯罪活动洗钱。最终,高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其同伙也获刑。
另一起案件中,彭某某轻信“免费领取巨额国家扶贫款”信息,被诱骗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对方以“包装账户流水”为名,要求他将转入卡内的不明资金取出并转存。累计转移15万元后,他只获利2500元便被抓获,同样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
法官指出,诈骗分子为实施犯罪、逃避打击,需要获取大量个人信息、银行卡/电话卡(“两卡”),并建立洗钱等黑灰产业链。他们精心编织“高薪兼职”、“国家项目”等话术,诱骗公众成为犯罪链条上的一环。这些参与者,即使是获利微薄的“资金搬运工”、“卡农”、“技术搭桥者”或“猎物诱饵”,只要主观上明知或应知其行为可能用于犯罪,其协助转移赃款、架设通信设备、引导诈骗链接等行为,均触犯法律。
警方与法院提示:
针对暑期高发的兼职骗局,北京市反诈中心再次警示:
· 凡打着“轻松赚钱”、“高额回报”旗号,要求发送不明短信/链接,或索要个人信息、银行账号的“兼职”均属可疑。
· 遇到可疑信息,第一时间与家长、老师沟通或向学校、警方核实。
· 发现被利用或遭遇诈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 警惕成为“电诈工具人”,任何协助非法资金转移、通信转接或诈骗引流的行为,无论获利多少,均已涉嫌违法乃至犯罪。切勿因一时贪念葬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