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决策网报道 一名自称演唱会主办方员工的嫌疑人宗某,通过精心编织的“内部票”骗局,致使27名受害人损失共计138万元。2025年7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宗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十五万元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据了解,2024年1月,从事票务工作的许某为拓展业务,在某网络平台求购演唱会门票时结识了宗某。首次交易中,宗某提供了300余张门票,客户均顺利入场,由此获得信任。然而,后续宗某以顶级明星演唱会“内部预留票”为诱饵,要求支付高额定金,并出示所谓“保密合同”增强可信度,实则再无兑现。
办案人员披露,宗某首次提供的实为某酒业公司演唱会邀请函,并非市面流通的实名制门票。其在社交媒体长期营造“业内大佬”形象,频繁发布成功案例、后台聊天记录等虚假信息,使受害人放松警惕。
尽管自2023年9月起,文旅部与公安部已明确规定大型演出须实行实名购票及实名入场制度,要求人、证、票信息一致,但此类诈骗仍时有发生。现行票务系统通过公安系统人证比对、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已基本堵截传统黄牛操作空间。
法院提醒广大观众,购买演出门票务必选择官方票务平台,任何声称可绕过实名制或提供“内部渠道”的说法均属诈骗,切勿轻信非正规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