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决策网报道 近日,浙江义乌市公安局发布的一则关于非法集资案的通告引发广泛关注。通告中一名36岁犯罪嫌疑人王俊凯因与知名艺人同名,迅速成为网络焦点。部分媒体在转载时直接使用其全名作为标题,导致大量网友误读,随后才发现实为“同名不同人”。

警方在通报中公布嫌疑人全名,在法律层面具有正当性。据民警回应,此举旨在方便案件相关人员核实身份、及时报案,是涉众型犯罪侦查中的常见做法,通常不涉及隐私侵权问题。
争议的焦点在于部分媒体在二次传播时的操作方式。这些报道往往省略“36岁”“义乌人”等关键区分信息,仅以“王俊凯被立案侦查”等模糊表述作为标题,明显有意借助艺人知名度吸引点击。此类“标题党”行为虽短期内获取了流量,却可能模糊案件本身的重要性,使公众注意力从受害者权益、案件进展等核心信息上偏移。
这场风波反映出流量驱动下信息传播的伦理困境。对公众而言,频繁遭遇误导性标题会逐渐消解对媒体的信任;对艺人而言,即便事后澄清,名誉仍可能受到不必要的牵连;对办案机关来说,失实传播也可能干扰正常的案件办理节奏。
从更深层次看,事件揭示了当前信息传播中的结构性矛盾:权威机构需通过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而部分传播方却为追求流量效益,不惜对信息进行选择性呈现或曲解,导致原本清晰的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失真。
新闻传播的本质在于传递真实、引导理性,而非制造噱头。若媒体为短期流量而放弃专业操守,长远必将损害自身公信力。在处理警方通报等权威信息时,媒体应保持信息的完整与准确,避免因刻意省略引发公众误解。
在信息过载的今天,公众也需提高媒介素养,面对热点时保持审慎,主动通过权威渠道核实信息。唯有传播各方均坚守真实与责任的底线,才能构建健康、可信的信息环境,避免“流量”沦为误导公众的“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