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决策网报道 随着“出去看看风景”成为许多老年人的心愿,参团旅游成为常见选择。然而,近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纠纷案件,却揭示出老年跟团游中潜藏的风险,也为计划出游的老人及其家人带来重要提醒。

2024年7月,年过六十的江大爷与亲友共同报名某旅游公司组织的“北京五日游”。行程开始后,连续两日安排均在凌晨集合出发,且导游临时增加了景点,导致整体强度明显增大。第三天早晨,江大爷在游览途中突感不适,随后晕倒,虽经抢救仍不幸离世。事后了解,其生前患有高血压。
家属认为旅行社擅自增加行程、安排过密且未尽到救助义务,应承担责任;旅游公司则称江大爷自身疾病导致猝死,且未告知病史,拒绝赔偿。法院审理后指出,江大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并在身体不适时坚持游览,应负主要责任;旅行社则因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未合理关注老年人健康、行程设置强度过大,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责任,被判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家属35万余元。
该案审判法官提醒,老年人参团旅游时应主动、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尤其是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史的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建议优先考虑行程舒缓、标注“适老”或“专享团”的项目,谨慎对待早出晚归、景点密集的安排。行程中如感到疲劳、胸闷等,应立即休息并及时告知导游或家人,避免勉强继续。高龄或体质较弱的老人,最好有家属陪伴出游。
此外,签订合同前应仔细确认行程细节,并保存好合同、行程单、付款凭证及相关沟通记录,以便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这起事件也引发诸多讨论,有网友表示,类似凌晨集合、高强度观光的安排“年轻人也难承受”,并建议老年人可选择自由行,以更从容的节奏享受旅途。
无论如何,对老年人而言,旅行中的安全与健康始终应放在首位。唯有游客量力而行、旅行社尽责设计、家人适时关怀,才能让“看风景”的愿望,成为一段安心而美好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