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决策网报道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旨在聚焦本地区重点产业创新需求,通过专项资金引导,推动优秀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应用。

根据《办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要分为“前引导”与“后支持”两种类型。前引导项目侧重于支持市场前景明确、产业化目标清晰的项目,鼓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或科研机构共同实施。对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承担的公益性较强项目,最高可给予500万元财政支持。后支持项目则主要面向已通过自行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技术升级成效,且未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经评估后可按项目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上限同样为500万元。
此外,宁夏将特别支持国家级科技奖项成果、院士团队重大成果在本地落地转化。对于地方政府及开发区围绕区域发展需求引进的高价值科技成果,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
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宁夏在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迈出系统性一步,有望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的转化活力,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