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决策网报道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12月25日对一起虐待被看护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因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系盘山县鹏程幼儿园学前班教师。2025年3月3日至21日期间,她在幼儿园内多次对包括孟某某在内的8名幼儿实施恐吓、推搡、拍打、拖拽等行为。同年3月21日,孟某某的母亲李某某通过查看园内监控,发现张某存在拍打孩子面部、推搡致其头部撞墙等行为。次日,孟某某经医院诊断为头皮挫伤。
法院认为,张某身为负有看护职责的幼儿教师,违背职业要求,多次对多名幼儿实施虐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虽然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并取得部分家长谅解,但考虑到其行为持续时间长、侵害对象弱小、社会危害明显,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院决定不予从轻处罚。同时,为预防再次犯罪,依法对其宣告从业禁止。
另据盘锦市纪委监委消息,针对该幼儿园暴露的问题,当地已启动提级核查。调查发现,涉事鹏程幼儿园存在多名教师无从业资格、硬件设施不达标、许可证过期后仍办学、经营地址不符等诸多问题。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2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据了解,该幼儿园已被永久关停,其余涉事人员均依法受到相应惩处。涉案儿童家属表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