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迎来封关百日关键节点,3月27日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目前当地已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落地实施18项税收优惠政策,自贸港特殊税制体系初步成型并持续完善。

此次推出的税收优惠涵盖三大核心板块:“零关税”政策包含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加工增值免关税等内容;“低税率”政策明确企业、个人所得税降至15%;“免税消费”政策则涵盖离岛免税、日消品“零关税”等举措。今年2月5日,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落地,进一步优化了税制体系。
为保障政策落地,海南省财政厅牵头推进享惠主体申报审核工作,目前已确定“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超1.15万家。财税政策还从三方面助力发展:“零关税”畅通贸易,封关后商品将增至约6600个,水平达74%;“双15%”所得税延续至2027年底,为市场主体降本增效;免税政策持续升级,助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下一步,海南将持续推进财税改革,落实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分阶段构建适配高水平自贸港的财税体系,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推进销售税改革研究,为自贸港建设注入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