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决策网报道 近日,一起因车窗玻璃坠落砸坏车辆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审结。法院认定房屋所有人因未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承担主要责任,而车主因违规停放亦需自负部分损失。

事发于某小区,业主赵强(化名)将车辆停放在楼栋旁的消防通道上。期间,该楼住户陈明(化名)家中早已出现爆裂的窗户玻璃完全脱落,砸中车辆导致严重损坏。陈明称,事发前数日已发现玻璃问题并联系厂家,但未采取其他应急措施,且不知楼下有车辆停放。
经审理,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建筑物及其悬挂物发生坠落造成损害,所有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陈明作为窗户所有人,明知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及时设置警示或采取临时加固,未能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因此需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赵强将车辆停放在禁止占用的消防通道,该行为违反消防法规且存在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亦有影响。根据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责任。
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决陈明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赵强自行承担30%的损失。
本案警示公众:建筑物所有人应时刻关注并主动排除门窗、外墙等设施的安全隐患,切实履行维护责任;车主则应严格遵守停车规范,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避免因自身不当行为使财产暴露于风险之中。双方共同维护社区安全,方能防范此类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