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决策网报道 近日,宁夏申报的两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已通过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审查。本次获批的专项债券资金总额达16.52亿元,计划收储土地293.75公顷,将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建设用地供给提供重要支撑。
为规范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宁夏自然资源厅今年相继出台《关于规范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申报流程与审核标准。通过政策宣讲、流程优化、联合会审等措施,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各地精准筛选实施条件成熟、预期效益良好的项目,分批次有序推进申报工作。
据悉,此次通过审核的项目分布在银川市和平罗县。其中银川市获债券额度14.8亿元,收储土地222.15公顷;平罗县获债券额度1.72亿元,收储土地71.6公顷。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开发利用。
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债券的成功获批,不仅拓宽了土地储备融资渠道,完善了土地储备机制,也将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门将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持续推进后续批次申报。在债券资金下达后,将联合财政部门强化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各地规范使用资金,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